第六十章 琵琶弦断十六:烛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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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定要有人迎风执炬的话,虽焚不悔的为什么不能是他呢?

事实上的翻查全程亦不简单,饶是资料都按书脊上的年份分类排列,方絮查找时也费了相当一番功夫,最后终于在架子第三排的底层发现了那只落满了灰的旧木匣,他用袖口垫着掰了一下打开,里头的几十页纸便是他要找的东西。

纸页按时间顺序装订,有一部分被虫蛀了,但大体不影响阅读。

可令方絮没想到的是,这份案卷里竟然出现了老师陈守拙的名字。

署名页的笔迹苍劲而端正,横画收笔上挑,完全符合陈守拙的书写习惯,方絮自然能够认出这是老师的亲笔无误,签名既然出现在了这里,说明老师确实经手过此案。

然而第二页“经查实”三字的收笔方式却变了,后续印章中,“拙”字右半的最后一笔也是平收而非顿收,不止正文这一页被替换,印也是伪印。

如果原文可以被造假替换的话,那这整本案卷里究竟有多少页是老师写的,又有多少页是后来补进去的?

青年坐在地上,案卷顺势摊开在膝前。

他在想老师有没有可能不知情?老师没有告诉他的辞官的原因会不会只是时也势也而非为了保全自己?方絮还是给自己留下了这个可能,却也知道这根稻草太细。

可老师如若知情,知而不止,纵容包庇,他又要怎么办?

庆历二十六年冬,陈守拙批改他的课业时,在“天下之事,未尝不生于有所畏”那句旁边用朱笔圈了两道,加注了一行小字——有所畏才能有所不为。

老师的“有所畏”并非胆怯,一个人只有正视了自己怕什么,才能够清楚自己应该站在哪一边,想到这里,方絮稍稍定下心,他知道老师是什么样的人,他知道老师教他的每一句话都是他自己曾信过的、试过的……老师在这件事上签字了,那是事实,但他签字之后,案卷被换过,那也是事实。

方絮可以同时承认这两件事的存在,他想,他不需要为了维护其中的一个而去试图否定另外一个,人在某些关口做出的选择未必就能定义得了他是谁,要看的是他后来又会怎么对待自己做出的选择。

青年的视线又移到一边的架子上,伪造者需要有能力接触到案卷原件,和老师的笔迹,甚至是用印习惯……

会是谁呢?

纪怀瑾?

方絮心中再次浮现这个名字。

温文尔雅,谈吐不凡,师兄曾给他送过一套手抄的《汉书》,时至今日,方絮仍然清楚地记得扉页上的那行字:与絮弟共勉。

十岁出头的他把那套书放在枕边翻了大半年,而如今,如今的他更知道纪怀瑾亲自批下了五年的漕运特许,每一份都是他亲手签的,他签得越来越草,也越来越心虚,从工整到潦草,从单独一个纪字到只剩下起笔加一横——那是他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纪怀瑾仍然没有选择停下,他是否会自欺欺人地以为那些被运走的人只是去矿山做苦力?他是否真的能说服自己“这跟我没关系”?他是否也有午夜梦回的时刻?是否会梦见那个愿效圣贤问心无愧的纪书生指着他的鼻子怒骂“奸贼”?

方絮不觉得纪怀瑾是始作俑者,但一个人既然选择了在关键处闭眼,那他后来所有的“不知情”也都只是对方亲手为自己锯断的阶梯,即便能走上去,也不过是一条强架在空中的回廊,他走得越远,便越无法回头。

“第一批二十三人,青柳号,巫岐岭,庆历三十二年,五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