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ri4.net,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这棵风吹两边倒的墙头草,我拿了她摆在沙发上的包:
“你这是要去干嘛?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啊,我给你看我给丁当拍的照片。”
杨絮已经换鞋了:
“今天没空,你姐夫部门聚会,说是带家属一起,最近你姐夫他们部门来了个狐狸精,我得好好捯饬一下自己,亮瞎狐狸精的眼。”
我是真的很羡慕杨絮,她好像永远这么精力充沛,面对任何事情都拥有强烈的爆发力。
她和姐夫的感情很好,孩子又乖巧听话,大概这就是她永远活力四射的原因吧。
杨絮走后,房间里一下子冷清了许多,我把桌上收拾完,收到杨絮的微信,她让我也打扮的漂亮一点,要时不时的给男人一点新鲜感,刺激一下男人的感官。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昨天林宋送来的战袍,是去春城穿的,一件米白色的风衣,搭一双奶白色的高跟短靴,确实是很好看,但在星城穿却不适合,外面很冷,我还是老老实实的穿羽绒服吧。
离婚大半年来,我很少这么精心的收拾自己,站在镜子前看到自己消瘦的样子,我不由得叹口气,默默的把臃肿的羽绒服收了起来,从柜子里翻出一件收腰的黑色呢子大衣,记得当初买这件衣服的时候还有些犹豫,因为是陪王容去逛街,她一直说我们年轻人太败家了。
可我实在是喜欢,加上我的经济实力买一件大衣就相当于她去菜市场买两斤肉。
这是我唯一一次没有顾及老人家的想法,给自己买了一件在她眼里看来要把整个家都败光的衣服。
后来可想而知,每穿一次就会被王容念叨半天,以至于后来我都不喜欢穿了。
今天翻了出来穿上身,比以前瘦了些,没那么合身,但里面多穿件内搭,还是很好看,又保暖。
昨晚虽然睡得很好,可气色终究是差了点,我坐在梳妆台前,耐心的给自己描着眉化着眼妆。
还好,手法不算生疏。
忙好所有一切,也将出差的生活用品都准备好后,我拿出手机很难得有兴致给自己自拍了一张,本想发个朋友圈矫情一下的,又觉得不合适,默默的关了朋友圈,只给杨絮发了一张过去。
她毫不吝啬的夸赞我美若天仙,但口红还可以再鲜艳一点,不然这么好看的衣服搭个病恹恹的口红色号,总觉得衣服抢了人的镜。
杨絮给我推荐的是梅子色和姨妈色的口红,梅子色女人味十足,姨妈色御姐范更强,杨絮说,如果是跟林宋约会,就选姨妈色,气场强大完全能让林宋俯首称臣,要是跟陆扶安的话,还是选梅子色,多些妩媚,更动人。
不得不说,杨絮还是很会挑的。
只是我把自己收拾好,时间才艰难的爬到中午一点半,距离晚餐之约还有很长时间,我百无聊赖的窝在沙发里,本来是刷剧打发时间的,没想到倚靠在沙发上,竟然一觉睡到下午五点多。
醒来时手机里有陆扶安的电话,微信上还有他发的位置信息。
我急急忙忙的拾掇了一下自己,准备出门又撤回来对着镜子看了看整个妆容,露出牙齿看看口红有没有沾牙,当时的我真没意识到自己像个等待爱情的小女生。
只知道那天,我一下楼就看见陆扶安笔直的站在车子旁,寒冷的西北风吹起他大衣的衣角,他像个自带光芒的男一号,穿越所有一切直击我而来,那张带着微微笑的脸,充满了莫名的魔力,吸引着人靠近。
我没有扭捏,心照不宣的朝他走了过去,虽然表面很淡定,但内心已是汹涌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