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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墓地回来的第三天,林野做了一个决定。他要把这个秘密写下来。
不是写给刘茜茜看,她已经知道了。不是写给粉丝看,他们不需要知道。不是写给任何人看,是写给自己看。有些东西不写下来,时间久了就会模糊——不是忘记,是模糊。像旧照片一样,轮廓还在,但细节没了。他不想让细节没了。那些细节太重要了,重要到他觉得必须用笔一笔一笔地刻在纸上,像刻碑一样,每一个字都要用力,都要认真,都要对得起那段经历和那个人。
他在厢房的抽屉里翻出一个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本子是几年前粉丝送的,手工装订,纸张粗糙但厚实,摸上去有细微的毛边。扉页上印着一行烫金的小字:“记录那些值得被记住的事。”他一直没舍得用,觉得没什么值得被记住的事。现在有了。
那是一个雨夜。成都的冬雨不像南方其他城市的雨那么急那么密,它很慢很轻,像有人在天上慢慢地筛面粉,细得几乎感觉不到,但打在桂花树叶上沙沙作响。林野坐在厢房的书桌前,桌上亮着一盏台灯,灯罩是绿色的老式铁皮灯罩,把小半个房间照成暖黄色。小茜趴在他手边,尾巴盖住他的手,眯着眼睛,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窗外的雨声像一首催眠曲,催眠不了他。
他翻开笔记本的扉页,把那行烫金的小字看了一会儿——“记录那些值得被记住的事。”
他握着笔的手停了很久。钢笔是刘茜茜送的,很多年前的生日礼物,笔杆是深蓝色的,笔尖是金色的,写起来很顺滑,从来不会挂纸。她挑了好几家店才买到这支笔,不懂钢笔,就一支一支地试,在纸上画圈,画到顺手为止。店员问她“您是要买来送礼吗”,她点头,“送很重要的人”。
店员给她推荐了好几个牌子,她试了很久,最后选了这支。深蓝色的,跟她后来在很多个场合穿的那条裙子颜色一样。
他写下第一个字。只写了一横,就停了。那一横在纸面上很短,只有几毫米。但它在他心里走了很久。他深吸一口气,继续写。
“我来自另一个世界。”
就这几个字。横平竖直,每一个笔画都写得很慢,慢到像在描红。小茜抬起头看了一眼他写的字,大概没看懂,又把脑袋搁回手背上,闭上眼睛继续打呼噜。窗外的雨声从沙沙变成淅淅沥沥,又从淅淅沥沥变成沙沙,反反复复的,像一首没有尽头的回旋曲。他继续写。
他写了那个世界里的一切——办公室的日光灯管总是在闪烁,修了好几次都修不好。楼下快餐店的卤肉饭是他在那个世界里吃过最好的东西,十二块钱一份,米饭随便加,汤免费。
他写了那些同事的面孔,有些人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但他们的笑容他记得——有人笑着跟他说“你又在加班”,有人笑着跟他说“你怎么还不走”,有人笑着跟他说“别太拼了,身体要紧”。那些笑容他以前觉得是客套,现在他觉得那是真心。只是那时候的他太累了,累到分不清客套和真心。
他写到了那个世界的刘茜茜。只在电视和广告牌上见过,隔着屏幕、隔着橱窗、隔着一个人山人海的红毯。她的笑容在那个世界里是一样的,眼睛亮亮的,嘴角翘翘的,像高原上的星星。
但没有人递给她一颗糖,没有人追过她的车,没有人在沙溪古镇的小巷里对她说过“野茜相伴,岁岁平安”。她结婚了,嫁给了一个他不认识的人。婚礼的照片上了热搜,他点开看了一眼,觉得那个男人配不上她。但他有什么资格说这句话呢。他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