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芳华绝代》(加更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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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梅艳芳一拍手掌,站了起来。

郑辉也站起身,将手中那几张写满了音符和文字的便签纸递给梅艳芳。

他先是向在座的众人告了声罪:「各位,不好意思,可能要耽误大家一下。

歌的框架是有了,但我想先和梅姐下去排练一遍,找找感觉,十分钟,十分钟就好。」

随即,他转向梅艳芳,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梅艳芳接过那几张纸,低头看了一眼,随即带着郑辉,在一众明星好奇目光的注视

下,走出了总统套房。

酒店的夜总会。

此刻,这里已经空无一人。舞池中央的灯光还亮着,舞台上,一架爵士鼓,在射灯的照耀下,反射着金属的光泽。

郑辉和梅艳芳走到舞台前。

他指着梅艳芳手里的简谱说道:「梅姐,这其实是一首对唱的歌。我刚才脑子里想的画面,是哥哥和你,一起站在舞台上的样子。」

「和Leslie合唱?」

梅艳芳没有丝毫的失望,反而更加好奇了。

能贴合她,还适合哥哥和她一起合唱的歌,会是什麽样的?

她的目光,落在了那张写得满满当当的便签纸上。

《芳华绝代》。

仅仅是看到这个歌名,梅艳芳的眼神就亮了。

这四个字,瞬间就抓住了她的心。

郑辉没有多言,他走到那架爵士鼓後坐下,拿起鼓槌,在手中转了个花,随即,双手如闪电般落下!

「咚!嗒!咚咚!嗒!」

一阵带有侵略性、又带着诱惑的鼓点,响彻了空旷的夜总会!

那不是普通的流行乐鼓点,而是混合了放克与摇滚的复杂节奏,强劲、性感,充满了挑逗的意味。

仅仅是这一个前奏,就让站在台下的梅艳芳惊讶。

她太懂音乐了,这鼓点里蕴含的能量和舞台感,简直是为她而生的!

梅艳芳迅速地扫视着手中的简谱和歌词,以她的专业素养,几平是立刻就掌握了旋律的走向和歌曲的结构。

当郑辉的鼓点进入主歌部分时,他示意梅艳芳可以开始了。

梅艳芳看着歌词,跟着鼓点,试探性地唱出了第一句。

第一遍,很生疏。她需要一边看词,一边找旋律,偶尔还会跟不上郑辉那变幻莫测的鼓点。

但仅仅是唱到副歌部分,她就已经完全进入了状态。

当郑辉敲着鼓,带着她唱第二遍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梅艳芳已经完全丢掉了手中的纸,她甚至不需要去看郑辉,只是闭着眼睛,身体随着那性感的鼓点轻轻摇摆。

她的声音,与这鼓点融为了一体。

那种骨子里的妖娆、霸气、脾睨众生的女王气场,被这首歌彻底激发了出来!

郑辉看着眼前这个在音乐中闪闪发光的女人,心中也不由得赞叹。

不愧是梅艳芳!

两遍唱罢,郑辉停下了鼓点,整个夜总会陷入了片刻的安静。

「搞掂。」郑辉从鼓凳上站起身,对着梅艳芳竖起了大拇指。

梅艳芳也睁开了眼,她的脸上,带着兴奋和激动。

「这首歌——」她喃喃自语:「这首歌太棒了!」

「梅姐,」郑辉打断了她的感慨,笑着说道:「好不好,不是我们说了算。不如,打个电话,把上面的观众们都请下来,让他们做评判?」

梅艳芳拿出手机,拨通了刘德华的电话。

「华仔,你们都下来吧,夜总会。阿辉的歌完成了,你们来听听。」

几分钟後,刘德华、郭富城、李玟、张信哲、王菲,都出现在了夜总会的门口。

他们看着空旷的舞池和舞台上的两人,脸上写满了好奇。

「各位,欢迎光临。」

郑辉拿起一支立式麦克风,像个专业的主持人一样,对着台下的众人笑道:「接下来,请欣赏由我和梅姐,为大家带来的全新单曲《芳华绝代》。」

说完,他将麦克风转向梅艳芳,自己则重新坐回了爵士鼓後。

「咚!嗒!咚咚!嗒!」

鼓点再次响起!

这一次,不再是单纯的鼓声。郑辉一边敲着鼓,一边唱出了男声的部分。

「(男)你想不想吻一吻

倾国倾城是我大名」

他的声音,带着欣赏与臣服,像是在为即将登场女王献上赞歌。

台下的众人瞬间被这前奏和开场白抓住了。

紧接着,梅艳芳的声音响起,慵懒而霸道。

「蒙罗丽莎只是一幅画如何艳压天下皇朝外的伊莉莎白谁来跪拜她」

当两人的声音在副歌部分交汇,当那句「唯独是天姿国色,不可一世」从梅艳芳的口中唱出时,台下的所有人都感觉自己的头皮一阵发麻!

舞台上,梅艳芳已经完全沉浸其中。她不需要刻意的舞蹈,只是一个眼神,一个扭腰,一个随意的拨弄头发的动作,就散发着魅力。

而郑辉,则是一个完美的衬托者。他的鼓点,他的和声,将梅艳芳的女王气场,烘托到了极致。

「唯独是天姿国色不可一世天生我高贵艳丽到底颠倒众生吹灰不费

收你做我的迷...」

「你想不想吻一吻倾国倾城是我大名。」

一曲终了,最後一个鼓点在空气中消散。

整个夜总会,所有人看着舞台上那两个身影,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震撼!

无与伦比的震撼!

这首歌,简直就是从梅艳芳的骨血里生长出来的!无论是歌词的意境,旋律的张力,还是编曲的舞台感,都与她达到了百分之百的契合!

不知过了多久,刘德华第一个回过神来,他用力地鼓起了掌。

「啪!啪!啪!」

掌声瞬间响成一片,经久不息!

「我的天——」李玟满脸的不可思议:「这首歌太炸了!这要是放在红馆唱,现场绝对会疯掉!」

郭富城看着郑辉,眼神里全是佩服:「阿辉!你这脑子到底是什麽做的?这首歌,简直就是神来之笔!」

舞台上,郑辉将鼓槌放下,走到梅艳芳身边,两人并肩而立,向台下众人鞠躬致谢。

郑辉拿过话筒,笑着补充了一句:「其实,我写这首歌的时候,除了梅姐,还想到了一个人。」

他看向众人,缓缓说道:「我一直在想,如果这首歌的男声部分,由哥哥来唱,那种感觉,或许会更加不一样。」

这句话,让众人开始想像。

他们刚才听郑辉唱,已经觉得近乎完美了。

但此刻,他们脑海中浮现出张国荣的身影—那个在舞台上同样风华绝代的男人。

如果由他,来和梅艳芳对唱这首《芳华绝代》,那将是怎样一幅惊心动魄、颠倒众生的画面?

再结合两人在现实中的友谊,这首歌的意义,瞬间又被拔高了无数个层次。

他们再次看向郑辉,这个年轻人,不仅能写出神作,他甚至连这首歌最完美的演绎方式,以及它所能引发的化学反应,都一并想好了。

今夜之後,再无人敢将郑辉,仅仅看作一个运气好的後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