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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啊,真是让人感慨。
“谢谢大家的到来。”
沈剑拿起麦克风,说了几句客套话,最后切入主题:“接下来,请欣赏我们乐队的新歌,蝶骨!”
话语一落,他抱着吉他弹奏起来,手指灵活而飞快,让人血液沸腾的快节奏音乐骤然响起。
咚咚~
舞台上,石成凯也敲起了架子鼓;
贝斯手苗微微也弹起贝斯,进行合奏。
刹那间,富有节奏的重金属摇滚乐响遍全场,如同子弹般,敲击在所有人的心头,让人的心跳跟着节奏跳动起来。
“fire guns!fire guns!”
观众沸腾。
紧接着,沈剑开始唱歌,富有磁性的声音、真挚的感情,一下子就引爆全场,观众们尖叫起来。
“好像挺不错哦。”
或许是爱屋及乌的情况下,文静的张敏竟然对这个音乐也充满欣赏,抱着沈毅的手,也开始尖叫起来。
看着舞台上这个光芒四射的男人,沈毅有点恍惚,这真的是自己的弟弟吗?
靠!
竟然比我还帅!
片刻后,他又笑出来,弟弟有出息,当哥哥的也跟着自豪啊。
而且,张敏也还在旁边欢呼。
和自己最重视的人一起玩耍,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开心的?
只不过,很快,沈毅就皱眉,神色变冷了下来。
他发现一脸红肿的郑龙赫然正在观众席不断地向观众兜售摇头丸,音乐太吵,沈毅听不见他说了什么,但他会读唇语,一下子就看出了。
“你是沈剑的歌迷吧,你最喜欢的沈剑也吃这个这玩意儿的,你想不想和他一样风光八面?和自己的偶像有共同点?不贵,就十块钱。”
那个观众听完马上就掏钱买了,直接吞服下去。
然后,郑龙收了钱,又向另外的人兜售。